德国商品贸易中卖方需要注意的所有权保留
根据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不做特别约定,卖方向买方交付商品后,商品的所有权会自动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下,一旦买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将商品转卖给第三人,而买方自身丧失了支付能力,将会使卖方陷入款货两空的不利局面。 为了维护卖方利益,德国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Eigentumsvorbehalt),也就是说,即使货物被买方占有,卖方也对货物享有所有权,直至买方付清所有货款为止。只要在货物移交之前,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了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此类约定就是有效的。国内厂家与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