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对中资企业尽职调查的影响
并购德国企业,往往从尽职调查开始。它的目的在于让买方更好地了解目标企业,以便开展后续的谈判、报价乃至并购的实施。为了保证尽职调查的顺利进行,德国卖方或者目标企业会设置信息房(Datenraum),将与并购有重要关系的资料存放其中。传统的信息房是一个物理可见的房间。在数字信息发达的今天,也可以设置网络虚拟信息房。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下简称《条例》或DS-GVO)旨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对自然人进行保护(Art. 1 Abs. 1 DS-GVO)。
2025年11月9日
德国及欧盟反垄断申报制度简介
并购德国企业,既要关注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以下简称GWB),也要关注欧盟《关于控制企业合并的条例》(以下简称《合并条例》或FKVO)。其中,符合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37条第1款定义的合并,在达到第35条第1款规定的门槛时,需要向联邦卡特尔局(BkartA)申报。符合欧盟《合并条例》第3条规定的合并,在达到第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门槛时,应当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就两种申报的关系而言,二者只选其一,即达到欧盟《合并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只需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即可,无需再向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申报。在相关
2025年10月25日
欧盟反补贴规定对中资企业收购的影响
中资企业收购欧盟境内企业,应当关注欧盟《 外国补贴条例》(Verordnung über Subventionen aus Drittstaaten, 以下简称《条例》或DSVO)。该《条例》于2023年1月12日生效,旨在应对外国补贴造成的欧盟内部市场扭曲,确保公平竞争环境(Art. 1 DSVO),在特定条件下,为收购方设定了申报义务。欧盟委员会将审查外国补贴是否造成市场扭曲,并权衡负面和正面影响。在此基础上,可依法做出三类决定:无异议决定,接受收购方主动提出的附加义务,或者禁止收购(Art
202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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