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雇员病假工资法律规定

根据德国《薪资继续支付法》(EntgFG)第5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如果雇员生病,必须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病假申请。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纪律警告;视情况严重程度,用人单位甚至可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及时”通常是指在察觉生病后马上向用人单位通报,最迟不得超出上班后的第一个小以内;雇员在看医生时才通知用人单位的,已经不能视作及时通报。 病假申请没有法定格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请假,但是病假申请必须向上级提出,提交给同事的申请可视为无效。 请假时还需尽量说明病假预计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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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跨境资金往来的申报义务

根据德国《涉外经济法》(AWG)第11条以及德国《涉外经济条例》(AWV)的有关规定,超过12,500欧元的跨境资金往来,必须向德国的中央银行,即德国联邦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申报,因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履行资金申报义务(AWV-Meldepflicht)的,最高可处以3万欧元的罚款。 对于德国境内的个人或企业,无论是偶尔发生申报义务,还是经常产生跨境支付往来业务的,均需向德国联邦银行履行申报义务。 此处的资金往来,既包括在德国境内从境外收款,也包括从德国境内向境外付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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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私人房地产强制拍卖介绍

德国房地产市场需求近年来增长很快,尤其是大城市市区的房产,价格猛涨,一房难求。而德国法院通过强制拍卖手续(Zwangsversteigerung)所公布的房源,往往低于市场价格的30%,近来再次开始受到购房者的关注。但是,强制拍卖的法律风险也不可忽视,下面我们简单介绍关于德国房地产拍卖的一些法律手续和注意事项。 首先,进入强制拍卖程序的私人房源,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房主之间因离婚或遗产分割不能协商解决而主动申请拍卖的,另外一类是房主无力支付债款而被动拍卖的。这两种情况,法院都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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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签证类型介绍

根据德国外国人法律的相关规定,外国人进入德国境内及居留,需持有相应的许可(Aufenthaltstitel)。这种许可是一切许可类型的统称,根据许可对象、签发机关、入境目的、有效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入境签证(Visum) 入境签证是德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一种入境许可,入境目的一般是旅游或者访问,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涉及工作、学习、家庭团聚等其他目的,或者入境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一般还需要德国本土的外国人管理局、联邦劳动局外国职业中心(ZAV)等部门参与审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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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实习生工资的法律规定

德国《最低工资法》(Mindestlohngesetz)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根据新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支付每小时8.50欧元的最低工资。德国联邦劳工及社会保障部(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希望通过引入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使得全职工作的人能够依靠自己的收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按照这个工资标准,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大约可以有1400欧元的税前收入(Brutto-Gehalt)。在一定条件下,实习生也有权主张最低工资标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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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及税收规定

德国法律所规定的公司分支机构,是与中国公司法的分公司所对应的法律概念。德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与子公司相比,最大的特征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被视为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在经营范围方面,分支机构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名称上也要与总公司保持一致。 同时,分支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空间上需与总公司相分离,通常设在总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城市,在经营上需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根据总公司不同的法律形式,可以把分支机构划分为独立的分支机构和不独立的分支机构两大类,以下分别予以介绍。 (一)独立的分支机构 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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