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国投资审查中的协调机制介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正式颁布的第2026/1386号《外国投资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2019年的第2019/452号旧法,成为欧盟领域调整外商投资最重要的规定。《条例》共31条,其中第5条至第18条对成员国以及欧盟委员会之间的协调机制(Kooperationsm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正式颁布的第2026/1386号《外国投资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2019年的第2019/452号旧法,成为欧盟领域调整外商投资最重要的规定。《条例》共31条,其中第5条至第18条对成员国以及欧盟委员会之间的协调机制(Kooperationsm
在中资企业出海欧盟进程中,通常会搭建起包括中国母公司和欧盟境内子公司的企业集团架构。在此类架构下,欧盟个人数据出境至中国不可避免,需要在不同场景下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中资企业倾向于在总部层面建立客户资源管理(CRM)或者人力资源管理(HCM)。前者有利于实现集团内部的商机共享,精准营销,避免仅因
欧盟《电池条例》(Batterie Verordnung (EU) 2023/1542,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2月18日起生效,调整了五种不同类型电池从生产到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本文仅涉及五种类型中的一种,即电动汽车电池(Elektrofahrzeugbatterie)。它主要为混合动力汽车
两用物项,是指即可以军用也可以民用的物项。根据欧盟2021.05.20发布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EU-Dual-Use-Verordnung 2021/821,以下简称《条例》),两用物项不仅涉及实体货物,还涵盖了软件及技术等无形对象(《条例》第2条第1项)。欧盟境内主体出口的物品或技术,一旦
中资企业在德国开展电子商务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可以参考我们网站文章《德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特点及信息告知义务》。德国个人数据保护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德语缩写DSGVO,英语缩写GDPR,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此外,对欧盟《数字服务法案》(
在德国,援用美国汽车工程协会制定的自动驾驶技术分级标准 SAE J306,将汽车的自动化程度分为L0(无自动化)到L5(全自动化)六个等级。目前L4等级的自动驾驶汽车已经获得德国《道路交通法》(Straßenverkehrsgesetz, 简称StVG)认可。 早在2017年,德国立法者就已经通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