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劳动法中的女性职工保护
德国法律在女性职工生育的情况下,为保护母婴利益,对用人单位有一系列特殊规定。 从女性职工怀孕到分娩后满四个月,用人单位不得使其接触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原则上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企业破产或停工,或小型企业必须寻找人手替代,或职工过错违反合同义务等几种少数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必须先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行为视为无效。 从女性职工分娩之前的六周到分娩之后的八周,一共十四周的期间,是法定产假(Mutterschutzfrist)。分娩之前的六周内,只有在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