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向德国个人汇款的法律风险提示
国内个人出于购房、教育、投资等目的,在需向德国境内大额汇款时,会面临国内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制规定的情况,限制个人向境外汇款的金额。根据国内现行金融法律规定,个人向境外汇款每年不得超过五万美元或等额外汇。国内个人往往会采用多人多户汇款的形式,以规避这一限制,国内银行在实践中对这种规避形式往往也会持默许配合的态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规定,从2017年起对中国居民个人向境外汇款的银行监管将更加严格。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上述汇款形式在德国接收汇款,会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国内个人按照上述形式向德国汇款时
中德贸易中发生质量瑕疵争议的法律分析
国内企业与德国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难免会出现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一方拒绝付款的情形。 在实践中,在德方是供货方的情况下,对方一般都会提供比较完善的买卖合同,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合同适用德国法律及德国法院作为管辖地,如果货物不符合要求,国内企业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提起瑕疵异议,根据情况要求对方采取退货、更换、降价、修理等措施,此时最好委托德国律师根据德国法律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向对方提出交涉,更多详情请参考我们《德国贸易伙伴交货瑕疵时的法律手段》一文; 在中方是供货方的情况下,一般买卖合同的形式都
德国食品包装法新规介绍
欧盟在2011年颁布的《食品信息法》(LMIV),于2014年12月13日开始在欧盟各成员国生效,在德国则取代了本国的《食品标签法》(LMKV),在德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满足新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法规定,在德国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用德语载明以下信息: (一)食品名称(Bezeichnung) 食品名称必须符合食品的主要成分和形态,欧盟或德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应该使用交易中的常用名称。 (二)食品成分(Zutaten) 原则上食品主要成分都应列
在德国设立公司起草商业计划简介
对于在德国设立公司的中国籍自然人,如果希望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德国的长期签证(俗称“法人签证”,即居留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定期签证,德语表述为Aufenthaltserlaubnis),通常需要向签证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德语商业计划书(Businessplan),由企业所在地的外国人管理局会同当地的工商会负责审查。 颁发上述签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联邦境内外国人居留、工作及融入法》(AufenthG)第21条,从2012年开始,最低投资额25万欧元,创造5个以上就业位置的条件已经取消,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