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反洗钱法对企业经营的要求

德国政府为了防范经济犯罪中的非法资金进入正常的流通渠道,制定了反洗钱法,为德国境内的企业设定了一定的义务,在经营中尤其应该注意。根据该法,德国企业应该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特点,在反洗钱方面完善内部安全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并对员工的可靠性予以审查。主管部门也可以视情况要求企业委托专门的反洗钱专员,或将反洗钱措施外包给第三方服务者。为证明企业依法履行反洗钱措施的义务,企业应该将有关文件至少保存五年以上,以供主管部门备查。

特别对于商品贸易领域的零售企业而言,在经营中如果涉及15.000欧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有义务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并将客户身份信息记录在案,供主管部门备查。

在客户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应该要求客户出示护照或身份证件,比对照片是否一致,并记录客户的全名、出生地和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证件类型和签发部门。如果怀疑客户的证件不真实,企业不得与客户从事交易,并且有义务将客户的身份信息提交给主管部门。如果是远程销售,例如通过互联网、电话等途径,企业应该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件的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证件复印件,或者通过官方指定的电子签名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

在客户是公司的情况下(法人或非法人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企业不但需要确认公司的登记信息,例如:公司名称、法律形式、登记号码、公司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还要确认公司持有25%以上股权股东的个人身份,包括全名、住址、出生日期、国籍。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确认客户身份,防止犯罪洗钱活动:

  • 客户试图避免非现金交易;
  • 交易内容不符合客户经济身份,例如未成年人购买过于昂贵的商品;
  • 客户无正当理由避免本人亲自接触;
  • 客户有意隐藏真实身份;
  • 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出示身份证件;
  • 客户出示的身份证件有伪造的嫌疑;
  • 客户询问的交易金额明显规避15,000欧元的上限。

中资企业在德经营时,对反洗钱义务的要求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如有违反将被处以100,000欧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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