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境内企业需在2022年内完成透明登记

(一)透明登记的立法背景 依据欧盟第2015/849号关于反洗钱的指令(通常简称《欧盟第四号反洗钱指令》),德国《反洗钱法》(Geldwäschegesetz,简称GwG)于2017年经过大幅调整,引入透明登记制度(Transparenzregister),以符合欧盟国家关于反洗钱的统一标准。 根据该法规定,所有在德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德国《反洗钱法》第20条)和财产性联合体(德国《反洗钱法》第21条),只要其经济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在德国官方规定的其他登记系统中还不可以通过电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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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向德国个人汇款的法律风险提示

国内个人出于购房、教育、投资等目的,在需向德国境内大额汇款时,会面临国内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制规定的情况,限制个人向境外汇款的金额。根据国内现行金融法律规定,个人向境外汇款每年不得超过五万美元或等额外汇。国内个人往往会采用多人多户汇款的形式,以规避这一限制,国内银行在实践中对这种规避形式往往也会持默许配合的态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规定,从2017年起对中国居民个人向境外汇款的银行监管将更加严格。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上述汇款形式在德国接收汇款,会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国内个人按照上述形式向德国汇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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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反洗钱法对企业经营的要求

德国政府为了防范经济犯罪中的非法资金进入正常的流通渠道,制定了反洗钱法,为德国境内的企业设定了一定的义务,在经营中尤其应该注意。根据该法,德国企业应该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特点,在反洗钱方面完善内部安全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并对员工的可靠性予以审查。主管部门也可以视情况要求企业委托专门的反洗钱专员,或将反洗钱措施外包给第三方服务者。为证明企业依法履行反洗钱措施的义务,企业应该将有关文件至少保存五年以上,以供主管部门备查。 特别对于商品贸易领域的零售企业而言,在经营中如果涉及15.000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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