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技术移民法律框架介绍

从二战重建至六十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期结束,德国政府曾经从土耳其和南欧等国家引入大批的外籍劳工。此后因外国族群融入问题、意识形态以及宗教冲突等多重社会因素,德国对外籍劳动力的立法政策一度收紧。直至进入新千年世纪以来,德国社会的老龄化趋势和严格的移民政策,再度造成适龄劳动力紧缺的局面。仅仅依靠德国境内培养的外国毕业生,或从其他欧盟国家吸引劳动力,已经不足以缓解这种局面。近十年来,德国社会各层面开始重新考虑直接从外国接受工作移民,并逐渐在官方立场上承认,德国实际上已经成为移民国家。 外国人在德国就业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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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在德国成年子女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

对于德国移民而言,直系近亲属能否也获得在德国共同生活的长期签证,是家庭成员维持密切联系的基本保证,这将会直接影响到移民家庭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德国《居留法》第29条把这一大类的居留类型定义为家庭团聚(Familiennachzug),即目的是为了移民家庭的成员在德国境内长期共同生活的居留许可,这一大类下各种类型的家庭团聚签证,都以本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作为基本前提,例如,被投靠的外国人需持有合法居留许可,有足够的收入并且不得领取国家救济,有足够的居住面积,等等。此类居留许可是长期的,不同于短期的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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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签证类型介绍

根据德国外国人法律的相关规定,外国人进入德国境内及居留,需持有相应的许可(Aufenthaltstitel)。这种许可是一切许可类型的统称,根据许可对象、签发机关、入境目的、有效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入境签证(Visum) 入境签证是德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一种入境许可,入境目的一般是旅游或者访问,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涉及工作、学习、家庭团聚等其他目的,或者入境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一般还需要德国本土的外国人管理局、联邦劳动局外国职业中心(ZAV)等部门参与审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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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设立公司起草商业计划简介

对于在德国设立公司的中国籍自然人,如果希望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德国的长期签证(俗称“法人签证”,即居留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定期签证,德语表述为Aufenthaltserlaubnis),通常需要向签证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德语商业计划书(Businessplan),由企业所在地的外国人管理局会同当地的工商会负责审查。 颁发上述签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联邦境内外国人居留、工作及融入法》(AufenthG)第21条,从2012年开始,最低投资额25万欧元,创造5个以上就业位置的条件已经取消,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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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保险简介

德国的医疗保险大致可以分为法定医疗保险(GKV)和私人医疗保险(PKV)两大类,法定医疗保险是指由公立的医疗保险机构提供的险种,私人医疗保险则是由私人投资的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提供的。无论是法定医疗保险还是私人医疗保险,在市场上都有数量众多的医疗保险机构可供选择,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对于在德国长期工作的雇员而言,法定的医疗保险原则上是强制要求的,雇员必须选择一家法定医疗保险机构,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保险金额根据工资税前收入按比例计算,与私人保险相比费率通常较高,但是法定医疗保险的优点是,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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