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类型介绍

根据德国外国人法律的相关规定,外国人进入德国境内及居留,需持有相应的许可(Aufenthaltstitel)。这种许可是一切许可类型的统称,根据许可对象、签发机关、入境目的、有效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入境签证(Visum) 入境签证是德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一种入境许可,入境目的一般是旅游或者访问,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涉及工作、学习、家庭团聚等其他目的,或者入境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一般还需要德国本土的外国人管理局、联邦劳动局外国职业中心(ZAV)等部门参与审批。 对

继续阅读 »

关于德国投资移民问询的解答及建议

最近我所收得到较多关于德国投资移民法律规定的问询,发现因个别移民中介的误导性宣传,造成当事人对德国的签证法律政策存在一些误解。在此,我们对客户一些常见的问题做出统一解答,并提供我们的建议,提醒国内的个人客户慎重决策,以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关于设立公司和申请公司经理签证(俗称 “法人签证”)之间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行政手续。如果不涉及特别审批事项,公司注册手续一般都可以顺利完成,周期视公司的股东和经理能否亲自在德国公证处签字以及申请人的签证类型而定,最快大概在1个月左右

继续阅读 »

在德雇佣外国员工办理工作许可需知

中资企业在德国雇佣非德国国籍员工,必须考虑为其办理工作许可。根据雇佣员工国籍不同,办理工作许可的要求也各不相同。 如果雇员是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需办理工作许可,只有涉及少数几个新加入欧盟的国家时,如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才要额外办理工作许可。从2014年1月1日起,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雇员也无需再办理工作许可。 如果雇员是非欧盟国家公民,对中资企业而言主要是雇佣中国籍公民时,则需按照个人情况考虑办理工作许可。 雇员在德国境内的,且具备有期限的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

继续阅读 »

著作权声明: 本网站所发表的文章和图片,均由网站所有者原创,在本站首次发表,并享有著作权,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修改、汇编、复制、翻译,也不得存储于数据库或其他电子媒体和系统中。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追究一切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对象的专业法律建议。任何根据本网站内容所采取的主动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法律咨询,请与本所律师联系,并签署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