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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聘用学生工的注意事项

中国企业在德国经营,可以考虑聘用在读的大学生,尤其是在德国学习的中国国籍大学生,一方面,从人才培养角度看,有利于组建跨国跨文化的人才梯队;另外一方面,从经济角度考虑,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 在德国聘用在校大学生,在劳动许可、薪资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用人单位都需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防止违规用工导致的企业法律风险。 聘用在校大学生的合同形式主要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普通的实习合同(Praktikumsvertrag),注意此处的实习通常指的是学生自愿的带薪实习,不同于德国高校规定必须完成的社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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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雇员病假工资法律规定

根据德国《薪资继续支付法》(EntgFG)第5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如果雇员生病,必须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病假申请。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纪律警告;视情况严重程度,用人单位甚至可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及时”通常是指在察觉生病后马上向用人单位通报,最迟不得超出上班后的第一个小以内;雇员在看医生时才通知用人单位的,已经不能视作及时通报。 病假申请没有法定格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请假,但是病假申请必须向上级提出,提交给同事的申请可视为无效。 请假时还需尽量说明病假预计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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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经理的工资规定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的股东,如果同时也是公司经理,由自己的公司发放工资的,应该特别注意工资水平是否适度,否则将会对公司税收造成影响。因为股东持股的关系,可以主导公司的重要决策,如果股东同时作为经理,给自己发的工资高于正常水平,造成公司盈利减少,将被视为隐性分红(verdeckte Gewinnausschüttung)。超出的部分需要公司补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判断持股经理的工资水平是否高于正常水平,根据德国的司法判决有一定的判断标准。 首先,公司必须与经理签订一份有效的聘用合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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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劳动法中的女性职工保护

德国法律在女性职工生育的情况下,为保护母婴利益,对用人单位有一系列特殊规定。 从女性职工怀孕到分娩后满四个月,用人单位不得使其接触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原则上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企业破产或停工,或小型企业必须寻找人手替代,或职工过错违反合同义务等几种少数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必须先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行为视为无效。 从女性职工分娩之前的六周到分娩之后的八周,一共十四周的期间,是法定产假(Mutterschutzfrist)。分娩之前的六周内,只有在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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