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涉税服务及收费标准介绍
根据德国《税务咨询法》(StBerG)第1条规定,涉税服务(Hilfeleistung in Steuersachen)是指针对德国联邦或州级财政部门所主管的所有税务事项所提供的服务。提供涉税服务,需要掌握专业的税务知识,所以,德国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职业准入要求。根据该法第3条,只有税务师、律师、审计师等少数特定职业的执业者,才允许提供涉税服务。在德国,此类服务也被称为专属职业工作(Vorbehaltsaufgaben),没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是禁止从事的。 在业务实践中,为德国境内企业和个人提
德国商品出口的增值税免税处理
根据德国税法规定,出口商品可以免缴增值税,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如果商品是由卖方负责运输或发货的,则只要求商品被运往德国境外,不必考虑买方是德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如果商品是买方负责运输或发货的,不但要求商品被运往德国境外,而且买方必须是位于德国境外的外国企业。 在德国经营商品出口业务的中资企业通常从事的是贸易活动,即在德国采购商品,再将商品销往中国。因为不能满足上述免缴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所以进货时通常都需要先全额缴纳增值税,出口转卖给中国进口企业时,不必缴纳增值税。对于进货时已经缴付的增值
德国服务型企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德国境内的企业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19%的税率缴纳德国增值税,并应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但是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住所地不在德国境内时,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提供服务的德国企业可以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至于是否可以适用增值税的免税规则,则要考虑接受服务者的身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而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3a条(§ 3a UStG)确定服务的履行地——服务履行地在德国境内的,必须缴纳德国增值税;服务履行地不在德国境内,则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是企业,则对方企业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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