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文章
Search

德国稳定币法律调整初探

聊到德国的稳定币监管,就不得不提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简称MiCAR)。从出台时间上来看,它要早于香港《稳定币条例》。具体而言,它于2023年6月29日生效。由于它是一份欧盟条例,因此无需转化,从2024年12月30日起自动在各成员国内全面生效。 一.稳定币的类型 MiCAR法案并没有定义稳定币,而是规定了不同种类的加密资产。稳定币就属于其中两种。 电子货币代币(E-Geld Token)通过锚定一个国家发行的法币

继续阅读 »

德国加密货币监管的法律框架

德国作为欧盟内部金融监管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在应对加密货币所带来的法律挑战方面始终走在前列。自2020年起,德国已将加密货币正式纳入《银行法》(Kreditwesengesetz, KWG)的监管范围。此后,《反洗钱法》(GwG)以及税法等相关法律也陆续将加密资产纳入其调整对象。随着欧盟第2023/1114号《加密资产市场条例》(简称MiCA,也称《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于2024年正式生效,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为执行该条例,德国专门制定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Kry

继续阅读 »

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德国的承认和执行

中国和德国连续多年来已经互为对方最大的贸易伙伴。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企业的出海浪潮,尤其是在新能源企业行业,中资企业在德国直接投资的数量也在急剧提升。 在如此紧密且庞大的经贸往来基础上,商事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在众多的争议解决途径中,诉讼与调解在德国的跨国执行往往面临程序上的法律障碍。因此,从可执行性和效率角度出发,仲裁成为更具可行性的选择。中德两国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根据该公约,针对中德商事主体之间的法律争议,依据仲裁条款作出的裁决,可分别向中国或德国法院申请

继续阅读 »

德国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

随着中资企业在德国经营的本土化程度不断加深,有越来越多的德国当地员工掌握着经营决策权并接触到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为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降低潜在的竞争风险,有必要从德国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角度,对特定员工群体予以规制管理。 德国劳动法在概念表述上没有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德语字面上统一称为“竞业禁止”(Wettbewerbsverbot)。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在原则上也禁止劳动者从事任何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性质的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德国《民法典》第242条

继续阅读 »

德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介绍

德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行法律依据是2019年4月26日生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法》(GeschGehG)。该法归纳了以往的判例实践,并在欧盟第2016/943号指令的立法指导框架基础上,把商业秘密所有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条件。该法紧密围绕保护措施这一关键要素,制订了侵害商业秘密的责任主体、侵害形式、法律责任、救济措施等一系列的法律规范,衔接了民商法、劳动法、刑法等不同法律部门,为商业秘密在德国的保护提供了明确而完善的法律依据,体现出了较高的立法技术水平。 (一)定义 德国《商业秘

继续阅读 »

德国大规模裁员法律规定

德国对大规模裁员(Massenentlassung)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德国《解聘保护法》(KSchG),规定雇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在30个日历天内解雇超过一定人数的员工,应当向企业经营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强制申报(Anzeigepflicht)。具体介绍如下。 该规定仅适用于企业客观上确实存在经营困难,需要裁减员工降低成本的情形。根据德国《解聘保护法》第17条第1款,触发强制申报义务的法定条件为: 上述雇员人数仅限普通职员,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此处的解雇要做广义理解,不仅

继续阅读 »
著作权声明: 本网站所发表的文章和图片,均由网站所有者原创,在本站首次发表,并享有著作权,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修改、汇编、复制、翻译,也不得存储于数据库或其他电子媒体和系统中。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追究一切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对象的专业法律建议。任何根据本网站内容所采取的主动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法律咨询,请与本所律师联系,并签署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