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文章
Search

德国企业经营保险介绍

在德国企业经营过程中,因企业的经营活动或企业成员的职务行为,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根据德国法律规定,企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预防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损害赔偿风险,德国企业通常都会选择签订一份经营责任保险(Betriebshaftpflichtversicherung)。 经营责任保险主要针对的是最终消费者,范围通常涵盖包括人身损害、物的损害和间接的财产损害。 人身损害(Personenschaden)是指因企业经营行为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范围包括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物

继续阅读 »

产品出口德国的安全标准和CE认证

欧盟从法律意义上是统一的商品市场,进入欧盟境内的产品,必须符合欧盟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以保证欧盟境内的消费者得到相同水平的安全保护。因此从中国向德国出口产品时,需要留意产品是否受到有关法律规范的调整,是否需要申请相应的证书和进口许可,以免产品在德国海关受阻,或在德国境内销售时承担法律责任。 欧盟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了各种安全标准,一般是以欧盟指令的形式颁布的,各欧盟成员国再将欧盟指令转化成本国法律加以执行。在德国涉及产品安全的法律规范主要有: 《产品安全法》(ProdSG)和一系列的实施规章,例如在

继续阅读 »

德国服务型企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德国境内的企业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19%的税率缴纳德国增值税,并应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但是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住所地不在德国境内时,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提供服务的德国企业可以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至于是否可以适用增值税的免税规则,则要考虑接受服务者的身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而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3a条(§ 3a UStG)确定服务的履行地——服务履行地在德国境内的,必须缴纳德国增值税;服务履行地不在德国境内,则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是企业,则对方企业所在

继续阅读 »

德国企业所得税及盈利分红的税收规定

德国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法人企业盈利所得征收的税种,例如有限责任公司(GmbH)、企业家公司(UG)、股份有限公司(AG)等法律形式。对于除此以外的非法人企业,例如民事合伙(GbR)、两合公司(KG)等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由企业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人企业的住所或管理部门在德国境内的,对其境内和境外的盈利都有纳税义务;法人企业的住所和管理部门不在德国境内的,即外国企业,则只对来自德国境内的盈利负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如果两国之间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外国企业通常可以享有税收减免的优惠。 企

继续阅读 »

德国增值税税务检查介绍

增值税是德国主要税种和重要税收来源,德国税务主管部门对增值税征缴检查较为严格。增值税税务检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审计检查(Betriebsprüfung)是对企业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审计税种以增值税为主,也会涉及其他各项税种,如果税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审计检查,企业必须将多年账目做好准备以应对检查。 增值税专项检查(Umsatzsteuersonderprüfung)主要是针对当期会计年度增值税缴纳情况的检查,税务主管部门一般会提前通知企业做好准备,税务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和地

继续阅读 »

德国商法主体的种类

德国《商法典》为商事主体,即“商人”(Kaufmann)做了法律定义——以商人的方式按照特定的类别和范围经营商事活动的组织,即为“商人”。商法是针对商人的特别法,如果经营主体被归类为商人,相对一般民事主体而言,适用的法律规定要严格得多,例如会计账簿、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担保、债务、法院管辖等方面,都要遵循特别的法律规定。 商人必须将基本信息登记在商业登记簿(Handelsregister),供社会公众查询。商业登记簿具有公示的效力,如果商人没有照实登记真实情况,就不能以此对抗第三人的信赖。正是因为

继续阅读 »
著作权声明: 本网站所发表的文章和图片,均由网站所有者原创,在本站首次发表,并享有著作权,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修改、汇编、复制、翻译,也不得存储于数据库或其他电子媒体和系统中。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追究一切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对象的专业法律建议。任何根据本网站内容所采取的主动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法律咨询,请与本所律师联系,并签署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