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Medizinprodukt)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对它的法律规定没有像药品那样严格,但是因为涉及到人身健康,法律对医疗产品的规定比保健品则要严格得多。在德国推广医疗产品,国内厂家通常会与德国本地的专业咨询和市场开发机构合作,在采取广告推广措施时,广告发布者还应该特别注意医疗产品广告的特殊法律规定。
德国调整医疗产品广告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医疗手段广告法》(HWG),该法主要的调整对象是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广告活动,经过2001年的修订之后,立法者明确规定了医疗产品的广告也受该法调整。
根据医疗产品广告所针对的对象不同,法律规定有很大差异。对于在医院、诊所、药店等单位的从业者而言,因为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基本不会受到广告的宣传误导,所以针对此类专业群体的医疗产品广告在原则上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但是对于普通的社会公众而言,医疗产品广告必须注意不能违反下列规定:
– 广告不得引人误解和虚假表述,例如,声称产品具有某种疗效而实际上并不具备此种疗效的,对产品的材质或者治疗的表述不真实,或者广告宣称的生产者或发明者是不真实的;
– 不得给广告受众造成紧张感,认为不使用此类产品将会对健康不利,或不使用此类产品将不能使健康状态获得更好的提升;
– 软性广告(subtile Werbeaussage),即向广告受众有意隐瞒了广告目的,令人将广告误解为阐述客观事实的行为;
– 对外科整形产品做疗效的前后对比,例如抽脂产品、美容产品,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的《医疗手段广告法》在2012年的修订做过较大调整,之前明确禁止的一些广告手段,经过修订后法律已经明确不再禁止,例如:
– 广告可以援引专业的技术文献;
– 广告可以援引专业机构的推荐、报告或测试结果;
– 广告中允许患者讲述亲身的治疗效果;
– 广告中允许出现医生的职业形象外科整形产品;
– 允许使用图像的形式展示治疗前后的对比效果,外科整形产品除外;
– 允许使用外文或专业术语作为品名,等等。
在德国针对社会公众做医疗产品广告时,应当特别注意广告内容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不能确定内容是否合法,最好事先向专业机构咨询意见,以免被竞争对手发出警告或被监管部门罚款,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