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

中德两国经济往来非常密切,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总额逐年迅速增长,在巨大的交易数量基础之上,难免会出现大量的摩擦和纠纷。本所经过多年来处理中德之间大量商事案件的经验总结,介绍中德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安排如下。 按照业界普遍共识,商事争端解决的途径主要分为诉讼、仲裁和调解,这三类程序也被认为是跨国商事争议解决体系的三大支柱。具体介绍如下: (一)诉讼 诉讼是争议解决的最常见的手段,我们处理过的中德跨国商事纠纷,绝大部分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以下简要分析中德跨国诉讼的法律框架条件。 中德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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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诉讼时效介绍

根据德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Verjährungsfrist)是指法律对请求权的有效保护期,如果权利人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曾主张其权利,则权利相对人可以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理由,拒绝履行该权利。 国内企业在对德贸易中,如果遇到德国买方以各种理由迟延支付货款的情况,企业负责债权管理的财务部门很有必要了解德国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采取正确的措施,防止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实现(参见《处理德国客户欠款的法律手段》)。 从2002年德国债法现代化法正式生效以来,德国对诉讼时效期间的有关规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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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支付令简介

在德国客户拖欠货款时,如果货款金额较低且不存在争议时,通常可以通过法院催告程序(gerichtliches Mahnverfahren)代替诉讼,通过法院向对方发送法院支付令(Mahnbescheid)。相对诉讼程序而言,法院催告程序手续简便,处理时间较短,费用也比较低。 法院催告程序一般适用于没有法律争议的金钱给付债务。在提起法院催告程序之前,通常已经向对方做出过催告,并且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债务人可向负责主管的基层法院提起申请,申请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的形式,也可以通过网上提交。在申请书中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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