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中资企业入驻德国服务中心

自疫情出现以来,因中德之间的人员流动受到阻断,给国内企业赴德国投资和驻德国分支机构的日常运营都造成很大不便。江苏驻德国法律服务中心秉承专业的服务理念,现竭诚欢迎国内企业咨询入驻。 本中心是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德国分所受江苏省司法厅、商务厅等单位委托,专门为中资企业在德国从事贸易和投资设立的服务平台。中心位于德国科隆市内的实体办公地点,已经于2021年初正式投入运营。 除了常规的德国法律服务以外,本中心目前主要为中资企业在德国的日常经营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德国公司的新设和各项变更登记,包括公司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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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投资移民问询的解答及建议

最近我所收得到较多关于德国投资移民法律规定的问询,发现因个别移民中介的误导性宣传,造成当事人对德国的签证法律政策存在一些误解。在此,我们对客户一些常见的问题做出统一解答,并提供我们的建议,提醒国内的个人客户慎重决策,以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关于设立公司和申请公司经理签证(俗称 “法人签证”)之间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行政手续。如果不涉及特别审批事项,公司注册手续一般都可以顺利完成,周期视公司的股东和经理能否亲自在德国公证处签字以及申请人的签证类型而定,最快大概在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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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设立公司起草商业计划简介

对于在德国设立公司的中国籍自然人,如果希望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德国的长期签证(俗称“法人签证”,即居留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定期签证,德语表述为Aufenthaltserlaubnis),通常需要向签证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德语商业计划书(Businessplan),由企业所在地的外国人管理局会同当地的工商会负责审查。 颁发上述签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联邦境内外国人居留、工作及融入法》(AufenthG)第21条,从2012年开始,最低投资额25万欧元,创造5个以上就业位置的条件已经取消,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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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两合公司介绍

德国两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简称KG)是一种有限责任的合伙制公司,至少由一名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Komplementär)和一名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Kommanditist)组成。无限责任股东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资产承担公司经营的债务风险,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风险,不参与公司管理。两合公司在出资和利润分配方面较为灵活,利润分配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而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约定。两合公司的股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然人,由股东承担个人责任,具有强烈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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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企业家有限公司UG介绍

德国公司最常见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GmbH,为了降低设立德国公司的门槛,德国政府于2008年修改了公司法,增加了一种GmbH的特别形式,即企业家有限公司(Unternehmergesellschaft),简称UG,口语里也表述为mini-GmbH。 UG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GmbH的优点是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1欧元即可注册公司,但是实践中为了防止公司设立初期即面临破产的风险,我们建议设立公司时应该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注册资本的金额,最低不应少于1000欧元。 立法者创设UG这种公司法律形式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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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德国私人注册网站冒充官方网站欺诈

在德国存在一些不法组织,专门收集新近设立的企业信息,群发信件,要求新设企业缴纳高昂的网站数据库登记费用,中资企业在德国设立公司时,对此应提高警惕。 此类信件的格式通常都模仿官方文件,甚至直接盗用官方徽章,在外观上故意给人诱导。信件内容通常类似,告知企业,其注册信息已经自动登入其数据库,请企业尽快缴纳费用,否则登入的企业信息将会被自动删除。企业一旦疏忽大意,不但缴纳了当年的费用,而且可能还有义务继续缴纳明年的费用。 这种现象在德国已经存在多年,屡禁不绝,最近法院商业登记处在正式通知企业完成登记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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