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事诉讼流程

德国法律规定,除了涉及案件金额不大的例外情况,民事诉讼原则上必须由在德国注册的律师代理。 律师协助原告起草诉状,并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负责将诉状送达给被告。诉状正式向被告送达之后,诉讼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确认诉状送达之后,即根据情况,决定是直接开庭审理(früher erster Termin),还是要求先行前期书面审理(schriftliches Vorverfahren)。通常情况下法官都会要求前期书面审理,只有在涉案标的不大,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直接开庭审理。 在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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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当注意的应诉时限

德国法院收到原告的民事诉状,如果决定立案,通常会要求启动一个前期的书面准备程序(schriftliches Vorverfahren),同时向原告和被告书面送达。 被告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应当在两周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应诉的意愿。如果被告错过了这两周的时限(Notfrist),原告有权申请法院缺席判决(Versäumnisurteil)。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不需双方的口头辩论,一切诉讼费用将由被告承担;原告如果胜诉,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必提供任何担保。如果被告在四周之内还未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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