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清算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在资不抵债或丧失支付能力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依法及时申请破产(Insolvenz),或由债权人或官方被动申请破产;除此以外,公司股东也可以随时决定主动解散公司,进入清算程序(Liquidation),以最终达到注销公司的法律效果。 德国公司清算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解散、清算和注销三个步骤。 (一)公司解散 如果公司股东决定关闭公司,首先应该召开股东会议,通过一项解散决议(Auflösungsbeschluss),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决议需经拥有四分之三以上投

继续阅读 »

著作权声明: 本网站所发表的文章和图片,均由网站所有者原创,在本站首次发表,并享有著作权,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修改、汇编、复制、翻译,也不得存储于数据库或其他电子媒体和系统中。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追究一切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对象的专业法律建议。任何根据本网站内容所采取的主动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法律咨询,请与本所律师联系,并签署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