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增值税介绍

德国增值税(Umsatzsteuer)的征税对象涉及德国境内的绝大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德国增值税的税率是全国统一的,现行普通税率为19%,针对特别食品报刊等商品的优惠税率为7%。 跟中国的增值税一样,德国的增值税是流转税,由个人消费者承担最终的税负。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因经营过程中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Vorsteuer)在增值税申报程序中申请跟销项税抵扣,抵扣后还有余额的,可以从税务主管部门那里获得退税。 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格式需要规范,否则可能造成对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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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服务型企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德国境内的企业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19%的税率缴纳德国增值税,并应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但是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住所地不在德国境内时,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提供服务的德国企业可以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至于是否可以适用增值税的免税规则,则要考虑接受服务者的身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而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3a条(§ 3a UStG)确定服务的履行地——服务履行地在德国境内的,必须缴纳德国增值税;服务履行地不在德国境内,则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是企业,则对方企业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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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内部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里介绍过欧盟内部商品流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这次再对欧盟内部提供跨境服务的增值税规则予以介绍。 欧盟各国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基本上都统一征收增值税,这也正是当前在中国正在进行中的营改增税制改革方向。我们在这里还是以德国企业为视角,介绍欧盟境内提供跨国服务在不同情况下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作为一家德国企业,如果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首先应当区分客户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客户。判断客户是否是企业客户,一般可以根据对方能否提供增值税识别编码来认定;如果对方是非企业法人,例如事业单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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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内部商品流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欧盟自1993年起,取消了成员国之间商品流通的海关检查和进口增值税,以各成员国内部税务主管部门对增值税的征收和稽核取而代之,从而极大促进了欧盟内部的商品流通。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商品流通在措辞上也不再称为出口或进口,而改称共同体内部的商品供应(innergemeinschaftliche Lieferung)或共同体内部的商品购置(innergemeinschaftlicher Erwerb)。 欧盟各成员国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迥异,现阶段各自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也有很大差异,所以目前为止还难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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