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诉讼时效介绍

根据德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Verjährungsfrist)是指法律对请求权的有效保护期,如果权利人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曾主张其权利,则权利相对人可以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理由,拒绝履行该权利。 国内企业在对德贸易中,如果遇到德国买方以各种理由迟延支付货款的情况,企业负责债权管理的财务部门很有必要了解德国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采取正确的措施,防止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实现(参见《处理德国客户欠款的法律手段》)。 从2002年德国债法现代化法正式生效以来,德国对诉讼时效期间的有关规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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