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品出口的增值税免税处理
根据德国税法规定,出口商品可以免缴增值税,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如果商品是由卖方负责运输或发货的,则只要求商品被运往德国境外,不必考虑买方是德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如果商品是买方负责运输或发货的,不但要求商品被运往德国境外,而且买方必须是位于德国境外的外国企业。 在德国经营商品出口业务的中资企业通常从事的是贸易活动,即在德国采购商品,再将商品销往中国。因为不能满足上述免缴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所以进货时通常都需要先全额缴纳增值税,出口转卖给中国进口企业时,不必缴纳增值税。对于进货时已经缴付的增值
德国服务型企业的增值税纳税规则
德国境内的企业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19%的税率缴纳德国增值税,并应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但是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住所地不在德国境内时,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提供服务的德国企业可以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至于是否可以适用增值税的免税规则,则要考虑接受服务者的身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而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3a条(§ 3a UStG)确定服务的履行地——服务履行地在德国境内的,必须缴纳德国增值税;服务履行地不在德国境内,则不必缴纳德国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如果接受服务的一方是企业,则对方企业所在
德国增值税税务检查介绍
增值税是德国主要税种和重要税收来源,德国税务主管部门对增值税征缴检查较为严格。增值税税务检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审计检查(Betriebsprüfung)是对企业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审计税种以增值税为主,也会涉及其他各项税种,如果税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审计检查,企业必须将多年账目做好准备以应对检查。 增值税专项检查(Umsatzsteuersonderprüfung)主要是针对当期会计年度增值税缴纳情况的检查,税务主管部门一般会提前通知企业做好准备,税务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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