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跨境资金往来的申报义务
根据德国《涉外经济法》(AWG)第11条以及德国《涉外经济条例》(AWV)的有关规定,对于超过一定限额的跨境资金往来,必须向德国的中央银行,即德国联邦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申报,因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履行资金申报义务(AWV-Meldepflicht)的,最高可处以3万欧元的罚款
根据德国《涉外经济法》(AWG)第11条以及德国《涉外经济条例》(AWV)的有关规定,对于超过一定限额的跨境资金往来,必须向德国的中央银行,即德国联邦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申报,因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履行资金申报义务(AWV-Meldepflicht)的,最高可处以3万欧元的罚款
德国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称为公职责任(Amtshaftung),此处的公职人员不仅是指联邦及各州的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也包括各级立法及司法单位的公职人员。 对于上述各级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做出错误的公职活动,或消极地不做为,构成违反公职行为(Amtspflichtverletzung)的
随着国内消费力提高和海外代购发展,德国保健品,特别是德国魁士药业公司(Queisser Pharma GmbH & Co. KG)的双心牌系列产品(Doppelherz),在国内目前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但是国内商家需要注意,根据国内现行规定,在进口此类产品时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障碍和风险。 保
欧盟在2011年颁布的《食品信息法》(LMIV),于2014年12月13日开始在欧盟各成员国生效,在德国则取代了本国的《食品标签法》(LMKV),在德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满足新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法规定,在德国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用德语载明以下信息: (一)食品名称(Bezeichn
对于在德国设立公司的中国籍自然人,如果希望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德国的长期签证(俗称“法人签证”,即居留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定期签证,德语表述为Aufenthaltserlaubnis),通常需要向签证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德语商业计划书(Businessplan),由企业所在地的外国人管理局会同当
在德国无论是建筑的新建还是改建,均需准备建筑方案(BVH Bauvorhaben)。建筑方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各联邦州制订的建筑法规(LBO)和相关的单行法规,例如建筑申请文件法(BauVorlV)、车库及停车位法(GStV)、建筑技术检测法(BauPrüfV),等等,以及建筑监督主管部门所指定的各种
Mevissenstr. 16, 50668 Köln, Germany 德国科隆市美威森路16号
+49-(0)221-9228 765 (德语/英语)
+49-(0)221-9865 2218(中文)
+49-(0)173-6090 880 (中文)
info@dongyin-germany.com
www.dongyin-germa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