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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及欧盟反垄断申报制度简介

并购德国企业,既要关注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以下简称GWB),也要关注欧盟《关于控制企业合并的条例》(以下简称《合并条例》或FKVO)。其中,符合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37条第1款定义的合并,在达到第35条第1款规定的门槛时,需要向联邦卡特尔局(BkartA)申报。符合欧盟《合并条例》第3条规定的合并,在达到第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门槛时,应当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就两种申报的关系而言,二者只选其一,即达到欧盟《合并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只需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即可,无需再向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申报。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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