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本所律师协助无锡某光伏生产企业追回货款

一、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江苏无锡某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系某中央直属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被告系德国某光伏集团下属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该德国集团前身是德国某知名光伏行业出版机构,定期出版一份业界知名的光伏行业国际期刊,拥有独立的检测实验室,并对国际上的光伏产品品牌做行业排名。客户通过订阅该专业期刊,与该集团建立起业务联系。 在德国政府大力倡导推广可再生能源,提供高额财政补贴的政策背景下,该集团于2010年1月发起设立该股份公司,目的是建设和经营德国境内的光伏电站。2011年2月

继续阅读 »

德国购车时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德国购置车辆,通常会涉及以下重要文件: 购车合同(Kaufvertrag):购车时尽量签署书面的购车合同,买方应当特别注意卖方的合同主体,因卖方是企业(Unternehmen)或者私人(Privat)的不同,对买方的权利影响很大,因此应当尽量避免从私人手中购买二手车辆,否则产生纠纷时很难维权。 卖方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件(Personalausweis)、地址等联系信息,以便发生质量纠纷时联系对方。 行车证(Fahrzeugschein,也称Zulassungsbescheinigung T

继续阅读 »

德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特点及信息告知义务

电子商务根据德国法律,属于远程销售手段的一种,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手段订立合同的特殊交易形式,特别是指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网店平台所达成的交易。与传统的远程销售手段相比,如通信、邮寄产品目录、电话、传真等,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网店平台实现了合同的订立。商家在网站上陈列商品,或消费者将商品加入购物车,均不构成要约。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消费者经商家提示,发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订单(Bestellung)之时,才视为由消费者发出了要约;订单经商家确认,视为承诺,此时合同正式生效。 与德国电子商务业务

继续阅读 »

德国贸易伙伴交货瑕疵时的法律手段

国内企业如果与德国贸易伙伴签订买卖合同,从德国进口商品,根据德国法律,属于商人之间订立的贸易性买卖(Handelskauf),此时应该特别注意,买方有及时验货的义务(Untersuchungspflicht);验货后发现货物存在物上瑕疵,有立即提起异议的义务(Rügeobliegenheit),需要立即书面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否则在德国法上可能被视为接受卖方提供的货物,从而丧失要求卖方退货、换货、减少价款等权利。 所有货物在属性和技术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实,都属于物上瑕疵(Sachm

继续阅读 »

著作权声明: 本网站所发表的文章和图片,均由网站所有者原创,在本站首次发表,并享有著作权,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修改、汇编、复制、翻译,也不得存储于数据库或其他电子媒体和系统中。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追究一切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并非针对特定对象的专业法律建议。任何根据本网站内容所采取的主动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法律咨询,请与本所律师联系,并签署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