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当注意的应诉时限
德国法院收到原告的民事诉状,如果决定立案,通常会要求启动一个前期的书面准备程序(schriftliches Vorverfahren),同时向原告和被告书面送达。 被告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应当在两周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应诉的意愿。如果被告错过了这两周的时限(Notfrist),原告有权申请法院缺席判决(Versäumnisurteil)。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不需双方的口头辩论,一切诉讼费用将由被告承担;原告如果胜诉,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必提供任何担保。如果被告在四周之内还未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