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设立公司通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GmbH或UG)的形式,法律规定这两种公司形式属于法人企业,在建账时必须采取复式记账法(Prinzip der Doppik),会计簿记必须符合德国会计规范记账基本原则(GoB, Grundsätze ordnungsmäßiger Buchführung)。
公司设立后,需要制作期初资产负债表(Eröffnungsbilanz),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与法院商业登记簿摘要(Handelsregisterauszug)一并提交给税务主管部门,才能申请税务登记,取得企业税号(Steuer-Nr.)和增值税识别编码(USt-ID-Nr.)。只有办理好上述手续,开立银行账户,企业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日常的往来支付。
税务主管部门为企业发放税号后,企业需要委托德国当地的税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会计建账。会计建账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特点,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表,详情可以参考我们网站文章《德国的会计科目表基本介绍》。会计记账一般从企业设立当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日期开始,并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做增值税预先申报。
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需要制作期末资产负债表(Schlussbilanz),与期初资产负债表一起,作为制作本年度会计年报(Jahresabschluss)的基本依据。本年度的期末资产负债表,也就是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期初资产负债表。根据德国法律规定,企业本年度的会计年报,必须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前,通过联邦电子公报平台予以公示,以便社会公众查询。如果企业不及时公示会计年报,将会受到相应的罚金处罚。
我们提醒在德国经营的中资企业,日常的企业会计账簿一定要符合德国法律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公示会计年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在会计建账或者报税方面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