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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员工持股制度初探

员工持股(Mitarbeiterbeteiligung)可以绑定员工个人利益和企业价值增长的利益,从而产生激励效果。在德国,根据法律基础和权利形态的不同,可以将员工持股划分为股权类持股和债权类持股。前者包括员工直接获得公司的股权或期权,或者通过另一家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或期权等形式。后者包括虚拟持股(virtuelle Mitarbeiterbeteiligung)、收益权(Genussrechte)、隐名持股(stille Beteiligung),等等。 其中,员工直接获得公司的股权或期权,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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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条例对电动汽车电池的规制

欧盟《电池条例》(Batterie Verordnung (EU) 2023/1542,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2月18日起生效,调整了五种不同类型电池从生产到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本文仅涉及五种类型中的一种,即电动汽车电池(Elektrofahrzeugbatterie)。它主要为混合动力汽车或者电动汽车提供牵引动能,详细定义参见《条例》)第3条第1款第14项。《条例》涉及电池供应链和价值链中不同经济主体的义务。位于欧盟境内的中资生产商(Erzeuger),以自己的名义在欧盟境内销售自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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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

两用物项,是指即可以军用也可以民用的物项。根据欧盟2021.05.20发布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EU-Dual-Use-Verordnung 2021/821,以下简称《条例》),两用物项不仅涉及实体货物,还涵盖了软件及技术等无形对象(《条例》第2条第1项)。欧盟境内主体出口的物品或技术,一旦落入管制范畴,出口人就有义务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中资企业在涉及欧盟两用物项的交易时,应当及早关注《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以便预判交易的难度以及潜在的风险。 一、《清单》中的两用物项 《条例》采用了清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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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时应注意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规定

中资企业在德国开展电子商务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可以参考我们网站文章《德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特点及信息告知义务》。德国个人数据保护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德语缩写DSGVO,英语缩写GDPR,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此外,对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人工智能法案》(AI Act)等具有域外效力的欧盟法中涉及个人数据保护有关条款,中资电商企业也需要予以关注。 根据《条例》第3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无论是自建独立网站,还是通过电商平台售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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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自动驾驶准入规则

在德国,援用美国汽车工程协会制定的自动驾驶技术分级标准 SAE J306,将汽车的自动化程度分为L0(无自动化)到L5(全自动化)六个等级。目前L4等级的自动驾驶汽车已经获得德国《道路交通法》(Straßenverkehrsgesetz, 简称StVG)认可。 早在2017年,德国立法者就已经通过修订《道路交通法》,增加第1a条,允许L3等级的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这类汽车可以按照交通标志控制纵向和横向的行驶,并且能够识别需要驾驶员手动驾驶的情形,同时驾驶员也可以随时切换到自主控制驾驶(§ 1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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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供应链法简介

2023年1月1日生效的德国《供应链法》(简称LkSG),旨在改善德国企业全球供应链中的人权状况和环境问题,可以视为德国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立法的重要环节。 该法会从三个维度对中资企业产生影响。首先,从2024年1月1日起,该法直接适用于德国境内员工达到1000人的企业(§ 1 Abs. 3 LkSG)。通过绿地投资或者并购,已经有一定数量的在德中资企业达到这一规模,因此必须履行该法规定的义务。其次,所有达到这个规模的德国企业,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便其直接供应商也符合与人权和环境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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